关于规范校园机动车辆停放的通知
各部门、科室:
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,规范机动车辆停放,美化校园环境。经学校研究决定,自2018年9月7日起加强对校内车辆安全行驶及规范停放的管理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进出校园机动车辆的管理
1.凡进出校园的机动车辆,应主动接受门卫的检查。
2.学校大门为学校机动车辆进出通道,不经门卫检查允许的机动车辆一律不准进出。
3.严禁无牌、无证机动车辆驶入校园。
二、机动车辆行驶规定
1.机动车辆进出校门按照交通标识行驶。
2.不得超速行驶(限速15公里/时)。
3.校园内严禁鸣喇叭。
三、机动车辆停放的管理规定
机动车辆停放要求及处罚:
1.教职工的小型汽车,依次停校门口车位上,不允许机动车辆停放教学区。
2.教职工的摩托车或非机动车按指定位置停放。第一停放点位于原小学部(车棚下)停车位;第二停放点位于男生公寓楼下停车位。
3.外来机动车辆按照值班人员的指定位置停放机动车辆。
4.学校不定时对停车情况进行检查,对于违规停放车辆,检查组将登记信息,并进行通报且罚款100元处理;
5.对不听劝阻,阻挠管理,无理取闹的人员由学校严肃处理。
昆明光华学校
二〇一八年九月六日